根据我国**法的规定,**局收到实用新型**的申请后,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**法要求的,不再进行实质审查,即可公告,并通知申请人,发给实用新型**证书。
有人把实用新型**称为“小发明”**,把取得**的实用新型称为“小**”。有些朋友关于“大**”“小**”的说法,也是由此而来。
发明**:针对产品的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(产品、方法、工艺流程)。
我国**法规定,对于实用新型**的保护期为10年,自申请日起计算。而发明**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。相比之下,实用新型**的保护期比发明**的保护期要短得多。
有些企业它的技术不便公布,但它又想保护起来,那么只能选择实用新型。*二,实用新型申请简单,成本低,年费少。
其实它是两种不同的**,在本质上讲这两种**都是科学技能上的新发明,可是他们却也有很大的差异。
各种制作办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**。一起,与形状、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行能有实用新型发生。
仅在产品发明中,又可所以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。并且,除**法有特别规则以外。
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取得**权。可是,申请实用新型**权的规模则要窄得多,产品的形状、构成或许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能计划。
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,不能是一种方法,例如生产方法、试验方法、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,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,如药品、化学物质、水泥等;此外,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,而实用性较强。